各有关医疗机构,投标企业(供应商),配送企业:
我省7月13日-8月19日期间申报的医用耗材基础数据库(第一批、第二批)增补产品在完成审核工作后,已进入配送关系建立和上线交易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送关系建立方式
投标企业(供应商,下同)与具有相应产品配送资质的配送企业登陆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耗材采购系统(http://hcjy.zjyxcg.cn)建立配送关系(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2),本次配送关系名额原则上为每个设区的市不超过10家,后续将对基础库内配送关系进行梳理调整。配送关系建立以网上操作为准,无需递交纸质材料。
二、配送关系建立和上线交易时间
配送关系建立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8日(工作时间)。配送关系分两步建立,先按分类建立,在通过采购中心审核通过后,投标企业再将产品勾选给配送商。配送关系建立成功后,产品即可上线交易。
三、配送企业补报名
未在省药械采购中心备案的配送企业于2016年11月11日起登录医用耗材数据库(http://hccp.zjyxcg.cn)填报企业信息,网上信息录入完成后将配送企业主体册资质材料(编制要求详见附件3)递交至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现场报名。已获得账号(hpxxxx)的配送企业无需报名。
四、其他事项
(一)配送关系自建立之日起一年内,仅允许投标企业一年在一个地区变更一次配送关系。
(二)如企业遗失登录密码,请及时重置(具体要求详见http://www.zjyxcg.cn/HomePage/ShowDetail.aspx?InfoId=1587&type=2&bigtype=1)。
(三)基础数据库目录中与临床实际使用相比有缺失的,各医疗机构应积极向省药械采购中心提出目录增补建议,省药械采购中心将及时进行完善。
(四)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阳光采购工作的要求上网采购基础数据库内产品。
附件:1.投标企业配送关系操作手册
2.配送企业配送关系操作手册3.配送企业主体册编制要求
附件下载地址: http://www.zjyxcg.cn/HomePage/ShowDetail.aspx?InfoId=2367&type=2&bigtype=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11日